根据加拿大移民法, 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要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只要在每5年内,累计住满730天就可以。但是在5年内住不满730天的人士,如果要保留移民身份,就必须保身份。保身份就必须要有根据加拿大联邦或省商业法案设立的有限公司或机构,并由该公司或机构派员工前去海外全日制工作,该公司或机构必须是在实际运行并预期盈利的。该公司必须是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所控制。该机构不可以以保身份而设立,也不可以自己设立而派自己回去。
保身份是指已经取得加拿大移民绿卡身份的人士,而这些人士为了保住移民国家的身份,但是本人又为了种种原因需要在原来的国家从事自己的业务或工作,无法按法律规定需要在移民国家住够规定的时间,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如5年内住满2年,所持有的移民身份的人士会被面临取消身份的风险,所以这些人士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依据法律的相关空间,采取保身份的措施,以解除太空人需要经常在飞机上来回奔波的矛盾做法。有些太空人希望一次性解决入籍的问题,以获得一劳永逸的做法也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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